(三)搞好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一支科学、精干的保护队伍是顺利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有力保障。各级有关部门、国有林区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安排管理、护林、营林队伍数量,实行定员、定岗,明确责任。要加强林业公安、林政稽查队伍建设,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砍盗伐、乱砍滥伐、乱占林地等不法行为。各重点县、重点林区都要成立灭火专业队,提高人员素质和装备水平。同时,要搞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要逐步改善林区交通、通讯、护林防火了望塔、林道等方面的设施建设。改善扩大庞泉沟、历山、芦芽山、蟒河四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建灵空山、五鹿山、绵山等自然保护区。加强森林公园管护,对重点风景名胜古迹等特种用途林进行挂牌保护,严禁采伐。对林相单一、森林比较密集的地段,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
(四)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实施天然林保护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各地(市)、县,各国有林区、林场必须以改革统揽全局,实现观念的大转变,战略的大转移。国有林区、林场要根据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际需要,在核定管理、护林、营林人员编制的基础上,进行精减。各林区、林场对富余下岗人员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鼓励富余人员购买承包或以股份合作的形式开发治理“四荒”,在政府上给予优惠,资金上给予扶持。鼓励和支持富余分流人员利用林区资源优势,开展种、养、加工业、采集业以及其它服务业。要下大力气稿好林区现有企业改制、改组、改造和内部管理。林区、林场的离退休职工要逐步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林区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要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发〔1998〕40号)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附件:山西省天然林重点保护范围名单
附件: 山西省天然林重点保护范围名单
省直林局天然林保护名单(8个):
管涔林局、黑茶林局、五台林局、关帝林局、太行林局、太岳林局、吕梁林局、中条林局
天然林面积在2千公顷以上的地县林场名单(共25个):
太原市
太原市林场 阳曲县东山林场
阳曲县西山林场 娄烦县汾河林场
大同市
灵丘县林场 大同市桦林背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