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出预算编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
省级支出预算编制改革总体思路是:提前并延长预算编制时间,实行预算内外收支统管,全面推行综合零基预算,定员定额管理,细化预算项目,提高预算的到位率。试行“部门预算”法,建立预算草案编制评审制度,增强预算草案的透明度和科学性。清理专项资金,实行专项支出“权责制预算”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支出效率(果)。合理界定事业单位财政供给范围。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开展集中支付试点以及强化监管,建立支出效果考核等配套改革。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支出预算编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
1、提前并延长预算编制时间,每年7-8月份各部门、单位按财政厅的统一布置,编制下一年度收支计划并送财政厅审核;9月份开始财政厅审核并汇总单位经费预算和编制省级预算草案。
2、全面推行综合零基预算,细化预算项目。各部门、单位根据预算内外收支统管的原则编制收支综合计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情况。按零基预算的要求编制单位经费支出预算。即:不以以前年度既成的支出范围、支出水平和实际执行结果为依据,而是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一切从“零”开始编制支出预算并细化到人及具体事务。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和规定的支出范围标准编制;公用经费按从紧、节约的原则由财政厅制定不同类别标准统一编制;专项经费支出要建立投入与产出的内在联系,实行权责制预算,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支出效率(果)。
3、清理现有的专项资金。省级专项资金要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重点解决各时期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除法定、政策性及省委、省政府确定专项资金外,对一般专项资金要进行清理。凡工作任务已完成的专项要取消;按现行的事权划分范围,凡不应由省级负担的对下一般补助专项资金要清理取消,一时难以取消的,要在2至3年内逐步取消,以增强省级调控能力和加大对财政困难县转移支付力度。对继续执行的专项,要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今后,原则上不再新设立常规性、普遍性、固定性的专项。对于一次性、个案的零星专项,各单位应于预算编制时提出申请,统筹研究。预算执行中申请追加专项经费,原则上在下年度编制预算时再研究。
4、合理界定财政资金供给范围。财政资金供应要逐步退出经营性和生产性领域,转到社会公共需要上来。要逐步减少对生产性领域的财政投资,除了对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安排部分贴息外,财政一般不对企业直接投资。同时,对事业单位财政供给范围进行重新界定。将事业单位按其服务性质划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公益和经营兼有型)、经营性三类。公益性由财政供给,准公益性按其公共性所占比例给予补助并逐步减少资助额,经营性要与财政供给脱钩,走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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