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试点工程管理必须坚持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要求进行。主要内容包括规划设计、种苗供应、检查验收、粮食发放及有关政策、资金管理、科技管理、组织管理。
工程建设范围、规模和内容:在全省21个市(地、州)、12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总规模300万亩,1999年至2000年完成退耕栽植任务。
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按照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验收发证、落实兑现的原则,坚持天然林保护、荒山治理、退耕还林相结合,把退耕还林与生态环境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扶贫攻坚和旅游开发结合起来,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总结、积累经验,指导、推动面上的退耕还林工作。
工程建设的原则: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生态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树种、多方式造林,乔、灌、草结合;依靠群众,尊重农民意愿,推行个体承包;依靠科技成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二、规划设计
退耕还林试点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必须经过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规划设计工作包括编制省级、县级试点实施方案和乡(镇)作业设计说明书。
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的编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省级实施方案由省林业厅负责编制,报省政府审批。县级实施方案根据全省退耕还林试点工程确定的原则、计划,由试点县(市、区)政府组织,林业部门负责编制,经县(市、区)政府审定同意后,报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审批,送省林业厅备案。实施方案规划到乡,成果资料由报告书、统计表、土地类型表、造林类型表等组成。
各试点县(市、区)根据县级实施方案,由林业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人员,按照适地适树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编制乡(镇)作业设计说明书,经乡(镇)政府同意,报县(市、区)政府审批,县林业局存档,作业设计以乡(镇)为单位,设计到村、组、户,落实到地块,作业设计统计表抄送试点乡(镇)粮食部门一份,作为发放补助、兑现粮食的基础资料。
签订退耕还林合同书、填发分户建卡卡片与作业设计结合进行。
退耕还林合同书的主要内容:户主名、所在地名、退耕还林面积、上交农业税和定购粮指标、承包期限、种苗供应、补助粮发放、林权证核发、农业税和定购粮核减、违约责任等。合同书由乡(镇)政府与退耕农户签订。
分户建卡卡片的主要内容:户主名、所在地名、退耕地块名、四至界限、造林面积、树种、方式、密度、时间、需苗量、林地抚育管护、检查验收结果等。卡片由作业设计人员填发,一式二份,退耕农户和所在乡(镇)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