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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核查供销社财务挂帐工作的通知

  这次清理核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时间跨度大,涉及工作内容广、政策性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全市总体工作步骤和要求组织实施。全市清理核查工作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1月15日至25日为组织动员及业务培训阶段。认真学习国务院国办发〔1999〕83号和国家计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计经调〔1999〕1733号文件精神,掌握清理核查工作的政策、范围和原则,熟悉具体操作的方法及规定,保证清理核查统计报表真实、可靠。
  第二阶段:11月26日至12月31日,为清理核查登记、录制数据软盘阶段。各县(市)、区清查办根据各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逐户进行审查核实并填写统计表、录制数据软盘,连同汇总报告上报市清查办。市清查办将对各县(市)、区清理核查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2000年1月1日至20日,为资料汇编、录入、整理及上报阶段。市清查办将对各地上报的分户数据软盘进行汇总,经核准后上报国务院清查小组组成部门。各清查办上报的分户数据软盘及汇总报告,须经同级政府审核同意。
  四、工作要求
  (一)清理核查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各级、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有关部门要积极抽调人员,确保这次清理核查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清理核查任务。清理核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市清查办。
  (二)各清理核查企业要在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国务院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如实、完整地提供核查资料,实事求是地说明财务挂帐成因,不得更改原始帐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的要严肃查处。
  (三)清理核查和调查核实工作涉及的具体统计指标口径和有关政策问题,由财政部门商有关部门后作统一解释。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宁波市清理核查供销社财务挂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 长:叶胜强 市政府       主 任:张德新  市计委
  副组长:程金泉 市计委       副主任:高国平  市财政局
      李月明 市财税局          夏维   市审计局
      董文龙 市审计局          陈慧晶  市人民银行
      裘怀明 市人民银行     成 员:张知中  市供销社
  成 员:包银虎 市供销社          严国强  市农业发展银行
      王全来 市农业发展银行       欧阳正仲 市农业银行
      樊虹国 市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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