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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等三件规章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金属交易所
管理暂行规定》等三件规章的决定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七十二号发布)
根据国务院《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3件规章:
一、
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
(1992年4月24日物资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二、
上海粮油商品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
(1993年7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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