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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桂政发〔1999〕100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当前,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据统计,今年11月份以来,全区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0起,造成65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300%。其中11月18日凌晨,平南县一辆客车在梧州市坠入桂江造成32人死亡,是近年来我区发生的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特大交通事故。12月1日上午8时40分,在南梧二级公路贵港市路段,发生一起客、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7人死亡,10人受伤。冬季是交通运输高峰期和事故多发期,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客运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澳门回归和元旦、春节期间的交通安全,现就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从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及安全组织,结合本地区的交通事故和特点,认真查找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着力研究和制定针对性强、管理有效、适应本地情况的新手段、硬措施,层层分解职责,强化督促检查,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的综合治理局面。
  二、以公路客运为重点,立即组织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各地从即日起,要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下,集中一个月时间,对辖区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大检查,检查内容以客运车辆和客运驾驶员为重点:一是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逐一进行检查,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客运车辆一律收回牌证,坚决强制报废,在此之前已经批准延期报废的车辆一律不得参加长途客运;对检验不合格和非法改装的双层客车,一律收回牌照,限期修复和恢复原状;二是加强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客运单位交通安全有关制度不落实,存在事故隐患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停运整顿;三是对长途客运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资格进行审查,凡今年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或者二次(含二次)以上严重违章(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严重超载、驾驶机件失灵或者不合格车辆)受到处罚,或者有身体健康原因长期不参加安全组织学习、教育的驾驶员,坚决禁止其从事公路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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