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和
《广东省省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办发〔1999〕25号)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局以上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和《广东省省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9年10月22日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
根据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要求,现就深化我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建立新型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实现管人与管资产相结合
1、按照产权关系,确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省、市、县建立和完善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监管--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营运--国有企业经营三个层次的以产权为纽带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后,根据管人与管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企业领导人员与现行行政干部管理体制相分离,改变按行政隶属关系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做法,实行按产权关系管理。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贯彻《
公司法》相结合,理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省、市、县党委管理资产经营公司和国资委授权资产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的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成员和财务总监;资产经营公司管理所投资的独资、控股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成员和财务总监;资产经营公司所投资的独资、控股企业依据“下管一级”的原则,管理其独资、控股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成员;资产经营公司及其它企业依出资额比例,向参股企业委派产权代表;董事、监事除出资方委派外,可聘请专家、社会知名人士、企业职工代表兼任,其中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要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
3、实行交叉任职,建立分管管理制度。根据中发〔1997〕4号文件和《
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党委会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企业党委书记依法进入董事会,可兼任董事长,同时配备一名党委副书记以主要精力抓党的工作。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分设的,党员董事长可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可任副董事长。党委成员可依法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中的党员,可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按照决策层和执行层分离的要求,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改变董事长和总经理“同纸任命”的做法,逐步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经营者聘任制,确保董事长对总经理、总经理对副总经理的提名权。
4、省级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体制建立后,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其它企业领导人员的产生和任免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