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养殖水监测和水生动物病害防治技术设备。
9.林竹
(1)沿海防风林树种及造林技术;
(2)二节竹插穗速生栽培技术;
(3)控制松毛虫技术;
(4)竹材制浆、干燥、防腐技术设备;
(5)层竹加工利用技术设备。
10.肥料
(1)各种作物高效专用复合肥、有机复合肥配方及生产技术;
(2)广效作物营养浓缩液态肥生产技术;
(3)商品性有机颗粒肥配方及生产技术;
(4)微生物肥的品种及生产技术;
(5)肥料精施、深施技术及设备。
11.植保
(1)非农药病虫防治技术(各种生物防治,雄性不孕昆虫利用,昆虫荷尔蒙利用,抗病虫植物育种);
(2)生物技术诊断病害技术(葡萄卷叶病毒核酸探针、甘薯簇叶病似菌质体核酸探针、檬果黑斑病病菌专一性探针、黑穗病菌核酸探针、腐霉病菌核酸探针等);
(3)作物营养液。肥药兼用如中兴100号,可防治蔬菜锈病、白粉病、软腐病;
(4)农药残留量监测(速测)技术设备;
(5)改良型麦氏果绳诱杀器;(果、瓜类等全天候、长效、无污染、低成本);
(6)机械化植保技术及设备。
12.灌溉
(1)节水灌溉技术及设备;
(2)小型提灌设备。
(三)信息软件
信息系统软件,包括农业科技、人才、营销体系软件,特别农产品市场营销软件值得借鉴。
(四)闽台动植物检疫技术合作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创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是我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一项先行重大工程,必须建立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级管理。根据省政府〔1997〕13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省级成立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际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福建省农业厅)。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实验区工作方针政策,在“两部一办”宏观指导下,制定实验区建设规划、配套政策,筛选合作重点项目,组织协调实验区对外招商,研究解决实验区有关重大问题。福州、漳州实验区建立实验区管理机构,推荐、申报建设项目,承接、安排下达给实验区的项目,统筹管理实验区各项建设。其他各地市县相应成立闽台农业合作管理机构,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职能部门牵头运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