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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通知

  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促进作用,加大科技含量,提高农产品品牌效益。目前,一是重点开发农产品中的支柱产业和有发展潜力的名牌产品,除对六大作物继续开展育种攻关外,还要加强对畜禽、水产、药材、茶叶、蔬菜、食用菌等农产品的品种培育和科技开发力度,引进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和设备,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二是鼓励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直接进入企业或与企业联合建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从立项开始,企业就要高起点创造自己的品牌,建立起科研、开发、生产、市场紧密结合的机制,努力形成生产一代、研制一代、储备一代、构思一代的梯级开发格局。三是实行科技人员贡献和报酬、职称挂钩的技术创新机制,不断调动科技人员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保障科技人员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合法权益,对技术成果转让、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与服务等,要按照规定兑现奖励政策。企业技术开发项目投产后,可按该项目3年内税后利润最高的1年,一次性提取奖励费。股份制企业对为其创办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可设置创业奖励股等。四是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培育和提高科技人员文化素质。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科技管理体系,完善科技培训、推广等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功能齐全配套,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的科技支撑体系。要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村职业教育,认真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发挥高等院校、农广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在培养科技人才方面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地培养出一大批能投身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科技人才。对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有较大贡献,成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时实行岗位职数倾斜。
  七、基地建设要鼓励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
  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的原则和土地管理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流转形式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承包、转包、租赁、拍卖非耕地给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企业或经营能人,用于农业开发、基地建设。鼓励个人或经营组织尤其是城市工商企业、科研院所、下岗职工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参与非耕地开发,实行谁开发谁受益。
  八、切实搞好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带战略意义的工作。因此,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一是各级政府要把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其他方面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尤其要与乡镇企业、小集镇建设结合起来,做出全面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省、市(地、州)、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在2-3年内,要抓好一批试点项目,集中力量支持一批龙头企业和“五专”经营组织。二是各地和省级有关部门都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总体规划,下决心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确定主导产业、骨干项目和区域发展重点,同时要选好试点,抓出成效,以点带面。三是各地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要遵循经济规律,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广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典型经验,使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有序地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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