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在基层。基层残联是联系广大残疾人的重要纽带,是残疾人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县级残联计划单列、归口政府管理、规格调整和理事长专职等工作,加强乡、镇、街道残联的工作,做到有专职干部、有办公场所、有服务载体、有联系网络、有工作经费。要把那些政治素质高、思想品质好、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组织协调和社会活动能力的同志充实到县、乡残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福利企业、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国营农牧团场要建立残疾人组织,开展残疾人工作。
七、认真落实对残疾人的优惠待遇,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明确规定在接受义务教育、职业技术培训、集中就业、个体从业、减免农牧业税、水电费、义务工等方面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各县、乡和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国营农牧团场要结合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坚决予以落实,使残疾人凭证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各项优惠规定。同时,还要结合本地实际,不断修订、完善本地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措施和具体规定,帮助残疾人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各级政府要积极配合人大对与残疾人事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纠正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定或委托法律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法律服务。认真贯彻国家《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在修建、改建城市道路、大型公共建筑和居民区时,要有无障碍设施。新疆电视台和有条件的地、州、市电视台要尽快开播配有手语的新闻节目,逐步在影视作品中增加字幕。报社、电台等新闻单位要开辟残疾人专栏或专题节目。要广泛开展自强与助残活动,表彰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高尚的事业,发展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各地一定要切实重视和加强残疾人事业,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工作。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要认真履行“政治代表、公益服务、事业管理”职能,密切联系残疾人,认真做好残疾人工作,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全面完成自治区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