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近年来,我区医疗广告问题的投诉不断增多,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一些医疗机构和新闻媒体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令第16号,下同)的规定,随意发布非法、虚假医疗广告,误导和欺骗患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已引起了各级领导的极大关注。据对今年5月份的统计,我区共发布医疗广告4523条,违法医疗广告452条,违法率为10%。其中医疗服务广告419条,违法的有338条,违法率80.7%。
为了整治全区非法、虚假医疗广告,严肃医疗广告发布的秩序,加强医疗广告发布的管理,会议提出了六条整改措施: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从维护社会安定的高度来认识非法、虚假医疗广告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加强对医疗广告市场的指导和管理,全面、彻底地清理和整治医疗广告市场,使医疗广告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宣传、工商、卫生部门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提高执法水平,堵住非法和虚假医疗广告的刊播途径。
三、各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强行业管理,自觉执行《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法制教育,提高整体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要建立健全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审核制度,严禁随意删改业经自治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医疗广告内容(尤其是不能增加宣传疗效等误导性、煽动性的内容),自觉杜绝刊播非法、虚假的医疗广告。
四、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内容、格式进行医疗广告宣传,严禁一证多用,一号多用,无限期使用审批号。
五、由自治区工商局、卫生厅制定《医疗广告管理实施细则》,健全和完善医疗广告监督管理机制,为医疗广告的管理提供可操作性的依据。可以试行医疗广告代理制度,请自治区卫生厅和自治区工商局共同议定方案实施。自治区卫生厅要制定加强医疗广告制作管理的有效措施,从源头、从根本抓好医疗广告管理。各级工商部门要认真履行医疗广告的监督职能,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维护医疗广告的真实性和严肃性,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