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到2002年,100%的戒毒所、收容所和80%的监狱、劳教等收容场所中,要开展艾滋病、性的预防教育。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及流动人口聚集的场所和组织出国人员较多的单位要必备有关的宣传资料。
5.到2002年,要完成两个全民普及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健康促进示范区的建设。
(三)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监测系统,力争做到准确、及时地分析、预测疫情及流行趋势;建立艾滋病、性病防治服务体系。
1.到2000年,建立一个功能较完善的、规范化的确认实验室,设立针对暗娼、性病患者、吸毒人群、长途卡车司机、献血员等重点人群的监测点共5至6个;到2002年至少要增加一个一般人群的艾滋病监测点,形成一个高效的艾滋病监测系统。
2.到2002年,在现有的医疗机构中,完善一所具备为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规范化治疗、护理、咨询和预测保健服务能力的医院,同时完成各类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专业知识培训。
3.到2002年,85%以上的医疗卫生人员接受过性病专业知识的短期培训,85%的县(区)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能为性病病人提供规范的诊断、治疗、咨询等医疗保健服务。到2003年,将性病防治、监测和健康教育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四)开展与防治对策相关的临床检测、流行病学、社会学、行为学及卫生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力争有部分项目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并有一部分成果用于防治实践。
1.到2002年,基本摸清我省各类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分布情况及流行趋势,建立艾滋病传播预测模式,形成一套符合我省的各类人群行为干预的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2.通过两个社区干预服务体系的建立,研究社区健康教育与服务模式的组织、实施方法,探索实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社区健康教育的流程图。到2002年形成一个适合我省省情的多部门参与的、高效率的艾滋病防治系统示范区,并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3.要加强研究社区服务的帮助支持体系。除卫生部门之外,劳动、民政、财政及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工青妇等团体都要适时介入,积极参与,以减轻艾滋病造成的个人、家庭和社会危害。
4.研究政府各部门、社会各团体在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方面的责任和分工。明确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执行国家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研究制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及社区的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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