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指导原则
(一)必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作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之相衔接,并同步进行。注重强化预防与控制措施,减少艾滋病流行,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加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促各部门搞好配合,完善法制管理,建立监督、监测机制,支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的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促使人们充分认识艾滋病的危害性,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参与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控制艾滋病病毒经性接触和经吸毒途径的传播,落实性病监测和防治的各项措施,防止艾滋病病毒经血液、血液制品及医源性传播;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减少艾滋病对个人、家庭、社区和社会的影响。
(四)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坚持实事求是、标本兼治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在预防上以健康教育为主,在控制上以预防为主,在实施上以经常性工作为主,在研究上以应为主。
三、总目标
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性病防治体系,在全社会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控制艾滋病的流行与传播。到2002年,阻断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途径传播,遏制艾滋病病毒在吸毒人群中蔓延的势头;力争把性病的年发病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到2010年,实现性病的年发病率稳中有降;把我省艾滋病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四、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领导管理体制。
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纳入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有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年度工作计划,应在现有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管理工作。
(二)全民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减少重点人群(吸毒者、卖淫嫖娼者等)中的相关危险行为。
1.到2002年,全民普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在县城以上的地区达到70%以上,农村达到40%以上,在高危人群中达到80%以上。
2.到2002年,全省大中专学校新生入学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发放率达100%;普通初级中学要将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海口市学校开课率为100%,其他市、县学校的开课率为85%以上,乡(镇)或以下的农村学校开课率为70%以上。
3.宣传部门要按我省中长期规划,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海南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琼府办〔1998〕22号)精神要求,做好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工作,省内主要的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应将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到2002年以前,做到定期刊播有关预防艾滋病、性病的文字或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