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
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决定
(省委发〔1999〕36号 1999年6月22日)
为了切实把推动科技进步,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我省经济在一些领域跨越式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把科学技术作为发展经济的第一推动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工农业技术进行
1.突破传统产业格局,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了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开拓新的市场空间和提高市场竞争力,必须抓住机遇,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放在经济发展战略的先导地位。立足我省科技优势,积极发展对未来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在生物和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电子与信息、核技术应用等领域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努力扩大规模,使之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在地域上,以兰州、天水、金昌等城市为发展重点。
2.用高新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业。积极吸纳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对现有工业进行大规模、高起点的技术改造。石油化工、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能源等支柱产业重点要开发多元化产品,降低能耗物耗,重塑产业优势。机械、纺织、食品工业要以新产品开发为中心,增加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在编制“十五”规划时,要结合传统产业改造,制定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指南。
3.把提高技术开发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逐步使企业成为技术进步的主体。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建设好企业技术开发中心,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强基对经济增长和就业的拉动作用。到2003年,全省工业增加值中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要达到10%以上。到2010年达到25%以下。
4.通过改革解放科技生产力,从整体上提高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要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创新能力薄弱、科研机构游离于产业之外、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等弊端,促使大部分独立科研机构向企业转变,鼓励科技人员分流创办民营科技企业,促进形成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开发体系,促使企业成为科技进步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