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有利于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和融资、技术、人才、信息等社会服务体系,引导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中自主发展;努力促使小企业机制、体制转活,结构调整加快,经济技术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在质和量上都有突破性进展,使小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的比例达到70%,各类小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0%左右。
二、突出重点,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快小企业改革步伐
4、小企业改革要以城镇国有、集体企业为重点,以明晰产权和盘活资产为突破口,调整所有制结构,促进产权结构多元化。积极探索多种有效的改革办法,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意愿,不逃废债务,因企制宜,适合什么形式就采取什么形式改革,达到完善体制,活化机制的目的。在具体工作中,要规范评估,公开操作,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对已改制的小企业要坚持分类指导,做到巩固提高、深化完善、调整规范,不断取得企业改革的新突破。
5、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国有小型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皖政〔1995〕44号)精神,继续加大国有小企业“九个一批”改革的力度。重点落实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政策,加快国有小企业改制重组。要以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为目标,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通过破产、兼并、出售、退二进三等办法,努力促进国有资产重组和盘活。鼓励职工认购企业股权,继续推进国有小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
6、积极推进城镇集体小企业改革,探索适合城镇集体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集体企业内部改革,鼓励集体企业积极吸收各种经济成份参股入股,发展混合型经济;允许职工在企业内部相互转让股份,改善股权结构;鼓励经营者、技术和管理人员持大股;鼓励企业增大职工股占企业总股本的比例,增强职工股东意识;鼓励和提倡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参与收益分配。
7、大力推进各类小企业改革。鼓励各类企业间相互参股、控股;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人购买、租赁、承包国有和集体企业;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向合伙制、公司制方向发展,推进企业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三、解放思想,放手放活,大力促进各类小企业快速发展
8、在放开放活公有制小企业的同时,重点放手发展各类非公有制企业,把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我省发展小企业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深入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皖发〔1998〕2号)和《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皖发〔1998〕6号),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进一步落实“四不限”政策,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有效益、无污染的前进下,放手、放开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能发展什么就发展什么,能发展多快就发展多快。要积极发展各类个体、私营商贸园区、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园区,对园区内新办的独立核算小企业,可按规定减免税。对大型零售市场实行统一管理,有关规费由管理办公室统一收缴,各部门一律不得进场收费。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围绕资源和农副产品的深加工、精加工,走农业产业化之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和利用外资,大力发展“三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