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 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的决定 (1999年9月3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1999年9月10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