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下岗职工因地制宜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其他第三产业。支持重点脱困企业利用部分存量资产包括企业现有场地、设备、设施和技术、产品,分流本企业富余人员和已下岗职工;特困企业在资产重组中置换土地,土地有偿收益优先用于企业分流安置职工。
5、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要从总资产中逐步剥离出来,区别情况,妥善处置。各级政府要加快出台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具体政策措施,支持企业精干主体,减轻负担,集中力量实现扭亏脱困。
6、减少脱困企业改制、改组费用支出,降低改革成本。改制过程中,对脱困企业除土地外已经清产核资的,将清产核资价值作为资产评估价值。企业变更工商登记、产权登记、税务登记、地籍登记及贷款单位时,只收取工本费;建议法院审理兼并破产案件时按规定标准从低收费标准。脱困企业在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省电台等新闻媒体刊发产品广告时,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优惠。
7、减轻企业负担。继续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罚款、集资和各种摊派项目,监督检查已取消的各种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坚决不许再收费。杜绝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对企业的收费标准和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现象。进一步规范有关部门对企业的检查行为,有效制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8、进一步完善所有制结构。鼓励脱困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支持私有经济、多种经济成分的科技企业兼并脱困企业。引导脱困企业通过“退二进三”转向发展第三产业或农产品加工业。
企业脱困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把促进企业脱困放在突出位置。全省脱困工作由省经贸委具体组织实施,省计划、科技、财政、工商、税务、金融、劳动、土地、国资、商业、电力、交通、宣传等部门对本方案中涉及的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政策措施,要认真研究,今年九月底前制定出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最大限度地支持企业脱困,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脱困目标。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市、省级各部门贯彻执行。
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附件一 陕西省脱困企业名单
陕西省脱困名单是以1997年底我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亏损企业加上国家重点脱困企业非重复统计共237户。其中:中央企业39户,省属企业86户,地市以下企业112户(带*为国家重点脱困企业,带★为中央企业)。
中央企业39户,省属企业86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