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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亏损
 企业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发〔1999〕48号 1999年8月1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经贸委《关于我省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我省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人民政府:
  党的十五大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央这一重大战略决策,根据省委九届一次全会和省政府关于“三年实现两大目标”的总体部署及国家经贸委的脱困规划,现对我省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的脱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我省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的现状
  根据国家有关部署,三年脱困工作以1997年底企业的统计年度数据为基准,1998年为脱困第一年,至2000年连续三年。
  1997年底,我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工业企业460户,其中亏损企业213户,亏损面为46.3%。国家确定我省103户重点脱困企业,其中与213户非重复统计的企业24户。据此,确定我省脱困企业的总户数为237户(见附件一)。其中,中央企业39户,省属企业86户,地县企业112户;属中央确定的纺织、煤炭、冶金、有色、军工等重点脱困行业中的亏损企业61户,占25.7%。1997年底,237户脱困企业的资产总额539.3亿元,资产负债率78.9%。亏损额29.1亿元,占全省国有亏损企业亏损总额的69.8%。
  按脱困的难易程度,237户脱困企业大体上分为三类:
  第一类,主导产品有销路、有效益,管理基础较好,经过自身努力可以实现脱困的企业共46户,占19.4%。1997年底,这些企业共有资产总额100.4亿元,资产负债率71.5%。亏损额5.2亿元,占17.9%。
  第二类,困难较大,但经过必要的帮扶和艰苦细致的工作,有望扭亏的企业共101户,占42.6%。1997年底,这些企业共有资产总额304.3亿元,资产负债率75.3%。亏损额13.3亿元,占45.6%。
  第三类,困难很大,产品销路不畅,管理相对薄弱,资产负债率高,需要采取结构调整、资产重组等措施,走联合、兼并、破产的路子才能脱困的企业共90户,占38%。1997年底,这些企业共有资产总额134.7亿元,资产负债率92.5%。亏损额10.6亿元,占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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