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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达我市农业局关于1998年蔬菜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达我市农业局
 关于1998年蔬菜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1997)44号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市农业局关于1998年蔬菜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审定,现予转发。望各地根据当地实际,认真进行研究,贯彻执行。

           关于1998年蔬菜生产工作意见
          (市农业局1997年12月1日)

  我市自实施蔬菜产业化工程以来,蔬菜产销工作得到全面发展,表现在生产总量增加,基地布局趋于合理,品种结构改善,产后营销工作有了起步,市场供应数量充足,价格平稳,淡季不淡,农民收大幅度增加。为了适应重庆建立直辖市后蔬菜产销工作所面临的新的形势,进一步搞好蔬菜生产,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贯彻全国菜篮子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22号文件)精神,提出1998年我市蔬菜生产工作意见:
  一、1998年全市蔬菜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增加市场有效供应、提高农民收入两大目标,加快产业化进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蔬菜生产,努力增加生产总量,重点抓好淡季菜生产;进一步调整品种结构和生产布局;加大科技推广工作力度,提高基地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培育具有特色的拳头产品;继续搞好基地建设,完善基地配套设施,使基地上档次、上水平;狠抓产销服务,大力扶持新型产销服务组织,努力提高种菜效益,全面推进我市的蔬菜产业化。
  (一)落实生产计划安排,搞好全年蔬菜生产。1998年全市20万亩蔬菜基地蔬菜生产基本目标是:复种面积达到50.76万亩,年上市量达到8亿公斤,“两淡”期间中必城区每月上市量不低于6000万公斤。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四保”(保种植面积、保生产总量、保品种和保上市量)要求,由市下达蔬菜生产指导性计划,要求各区市、县和乡镇层层分解落实,并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目标的实现和计划的完成。
  (二)围绕两个淡季,重点抓好淡季菜生产。搞好春淡早春菜和秋淡“三瓜三菜”(冬瓜、丝瓜、南瓜、水藤菜、早秋莴笋和早秋莲白)种植,利用自然立体气候优势抓大春菜、秋冬菜的延后提前栽培,是我市在日前条件下解决春秋两季的有效措施,1998年要继续实行。同时,充分利用基地的设施条件,新发展4000亩遮阳网膜覆盖栽培早秋莴笋,有水利条件的再配以滴灌、微喷灌,使产品主要在8、9、10月上市;大力发展秋番茄、秋茄子、秋黄瓜、秋豇豆和秋菜豆等破季蔬菜;在涪陵仙女山(海拔1200—1800米)发展3000亩反季节蔬菜生产。同时继续采取补贴政策,落实春淡期间种植6000亩小白菜和13000亩水藤菜。
  (三)加强技术指导和生产示范,以点带面,促进新建蔬菜基地的生产发展。生产技术是新建基地比较薄弱的五一节,要继续加强培训和指导工作。支持土地流转,使其向种植能手和种植大户集中。积极引进和提倡种菜大户和企业承包经营菜地,充分发挥其生产示范作用。要借鉴璧山城北、巴南中坝和九龙坡区西彭的种植为模式和经验,抓好示范点、示范片工作,并加大技术推广力度,以推动新基地蔬菜生产的全面发展,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新基地实现区域化、规模化生产和提高生产水平,尽快产生效益。要大力提倡和支持社会其他产生、单位参与蔬菜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1998年第一期新建的5.6万亩基地要求种菜面积要达到80%以上,第二期新建的5.0万亩要求种菜面积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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