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的决定[失效]

  二、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
  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完成“三大战略任务”,解决好“四大难题”作为立法重点。要加快制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发展科教文卫、加强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和规章,争取到2000年初步形成与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本市改革开放进程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
  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坚持法制统一,坚持改革开放决策、经济发展决策同立法相结合,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对立法的干扰和冲击。严格限制设定行政审批、许可和收费权。必须设定的,一律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要完善立法程序,增加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要建立立法科研项目申报制度,委托专家立法制度,立法论证、听证制度,重大立法项目征求市民意见制度,使法规、规章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落实立法现任制,凡承担起草工作的单位都应确定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做到“工作任务、起草班子、完成时间、调研经费”四落实,高质量按时完成任务。
  三、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把治理“滥、软、难”作为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属于政府和部门应该管的事,必须管住、管好。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假冒伪劣商品、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市容卫生等热点问题,狠抓治理整顿,坚持严管重罚。要防止和杜绝各级行政领导对执法的非法干预,纠正部门之间有利争、无利推的状况。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和考核合格上岗制度,组织广大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建立和培养一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政治过硬的执法队伍。
  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保证执法质量。必须消除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严格按规定程序运转以保证实体的准确公正。把建立健全办事程序简便、处理社会事务快速敏捷、内部工作运转有序、决策民主、保证行政行为合法的工作程序作为各级政府及部门的一项紧迫任务来抓。要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严格规范和实施行政处罚程序、听证程序和罚缴分离制度,全市各行政机关在2000年前基本实现罚缴分离。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要建立和实施以普法为基础,严格执法为核心,权责一致,行为规范化为内容的执法责任制,建立指标科学合理、奖罚分明的考核制。加强执法协调,避免或减少部门之间扯皮。规范部门内部工作机构职责,明确每个执法人员责任,提高执法水平。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