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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敬老优惠待遇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70周岁以上
 老年人享受敬老优惠待遇的通知
 (深府办(1998)21号 一九九八年三月五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切实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市政府决定对我市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离休干部给予享受敬老优惠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具有我市常住户口,年龄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离休干部,可享受敬老优惠待遇。
  二、享受敬老优惠待遇的老人持敬老优待证或离休证,可享受以下优待:
  (一)免费进入全市各公园;
  (二)免费进入下列文化场所:市博物馆、图书馆、工人文化宫、关山月美术馆、何香凝美术馆(以上场所有重要活动时除外);
  (三)免费进入下列旅游景点:仙湖植物园、西丽湖渡假村、香蜜湖中国娱乐城、石岩湖渡假村、青青世界、锦绣中华、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野生动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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