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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招商局关于1997年我市招商工作有关问题请示的通知

  选择美国、日本、韩国、香港等一些有实力的外国中介机构和外国企业以及本市驻外机构作为代理商,推介我市招商项目和投资环境,通过其广泛的影响力,开展间接招商,探索和实施代理招商的新路。
  建立招商信息网络,在电脑信息网络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与国际信息交互网络(INTERNET)连接的信息中心,充分利用现代化通讯手段,与国外进行项目介绍、交流等工作。
  在进一步扩大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同时,积极探索间接利用外资的路子。结合我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加强对境外共同基金、企业境外上市等间接利用外资方式进行研究,邀请国外知名的投资银行和国内的研究机构,开展可行性研究,提出可操作的方案,逐步分阶段实施。为了配合间接利用外资的研究和实践,1997年拟组织区、县级市和有关部门外经负责人到香港进行国际金融、证券投资等方面的短期培训。
  四、加强对外经济联络工作,拓宽招商渠道
  积极发挥我市各对外机构和组织在对外联络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市的招商引资多作贡献。充分利用香港回归祖国这一历史机遇,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促进穗港经济协作。
  加强与友好城市的经济技术合作,我市的许多友好城市,如日本的福冈、美国的洛杉机、德国的法兰克福、法国的里昂、韩国的光州等,都是经济技术比较发达的城市。充分利用友好城市这个优势,主动加强与友好城市的经济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合作,争取建立正常相互联络的制度。安排组织好日本福冈市经济振兴局、韩国光州市经济通商局组织经济界人士来我市考察投资环境,洽谈合作项目,争取落实一批项目,使友城关系在经贸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五、加强全市招商工作的宏观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外经贸部《关于出国(境)举办招商和办展等经贸活动的管理办法》([1995]外经贸政发第481号),统筹好我市行业、区域组织的招商活动(含15人以下),做好招商计划的审查和上报审批工作,严格控制招商出访次数和人数,加强计划性,提高实效性。凡市属各区、县级市、系统、行业有计划举办的以引进外资为目的的各类招商活动,均须在1997年2月中旬前将方案报市招商局,经综合平衡并商市有关部门后,统一由招商局上报审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到国(境)外招商。
  以上请示,如无不安,请批转各有关单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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