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海洋和淡水水产业发展的决定
(穗府(1997)21号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九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洋渔业的决定》,增创新优势,加快我市海洋和淡水水产业的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发展目标
(一)进一步加快发展海洋和淡水水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加快海洋开发和淡水养殖发展,养殖、捕捞、加工、流通并举,把发展海洋和淡水水产业作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依靠科技进步和增加投入,大力发展“三高”(高质、高产、高效)渔业,加快规模化渔业基地建设,狠抓保鲜加工和市场建设,强化法制管理,促进海洋和淡水水产业快速协调发展,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强我市经济综合实力。
(二)“九五”期间主要发展目标是:
1、渔业生产综合实力大幅度提高。全市渔业总产量25万吨,比1995年增加35%;产值35亿元。其中淡水养殖面积达到41.7万亩,总产量17.5万吨,比1995年增加28.7%。
2、市场建设趋于完善。社会水产品零售量30万吨,比1995年增加30%,零售值45亿元,增加50%;年人均水产品消费量60公斤。
3、水产品保鲜加工业有显著发展。水产品加工成品产量1.2万吨,比1995年增加50%;水产品年冻结量5.2万吨,比1995年增加50%;水产品年冷藏量450万吨,比1995年增加60%。
4、船舶修造工业实力增强。造船2万综合吨,比1995年增加40%;修船43.5万综合吨,比1995年增加1倍。
二、重点项目的规划和建设 “九五”期间加快我市海洋和淡水水产业重要项目的规划与建设:
(一)建设2万亩鳗鱼和200亩水库网箱养殖优质鱼基地。
(二)建设15万亩规范化、集约化塘鱼养殖基地。
(三)建设市一级1000亩淡水养殖优良种苗繁殖基地,并加强区、县级市和镇两级种苗基地建设。
(四)建设市一级3000平方米淡水养殖病害防治中心,指导全市开展淡水养殖的病害防治工作,开展鱼病防治技术研究。
(五)建设2万亩海水优质鱼养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