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改革基层卫生服务组织体系。
城市街道卫生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机构,要适应新形势,通过逐步改革,使之成为直接面向人群、融初级卫生保健和综合防治工作为一体的社区健康服务组织。
(四)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医疗卫生体系,客观上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以规范和保障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行,这是今后卫生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一要根据国家颁布的卫生法律、法规,制订完整、配套的实施细则,并从实际出发,制定广州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逐步建立我市比较完整、系统的医疗管理法规、公共卫生管理法规和公众的健康保障法规。二要依法实施各项有效地卫生监督。三要改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强化卫生行政执法职能,“九五”期间,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形成统一、协调的卫生监督体系,并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的协调与综合管理。四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九五”期间,形成与任务相适应的公共卫生、药品、医疗等监督、检验机构与队伍。要大力提高卫生监督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专业队伍的培养和培训,同时,充实和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取证必备装备,保证卫生执法工作需要。五要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把卫生普法宣传教育纳入各级政府的普法计划,增强人们的卫生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卫生法律法规。
(五)增加卫生投入。
卫生筹资政策是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卫生资源。
政府拨款是卫生投入的主渠道,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市、区、县级市政府年度卫生事业费拨款占当地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九五”期间达到8%,2010年达到8.5%以上,同时,按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安排大型设备的购置和维修经费,安排卫生基本建设投资,到2005年,基本完成对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的改造。
大力宣传、鼓动、引导社会各方面和城乡居民等,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开展增进健康的各种活动,逐步增加健康投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不断开拓新的筹资渠道,建立必要的集资形式,如设立卫生专项基金,建立卫生发展融资机构,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卫生建设的捐赠,适当集中社会资金,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九五”期间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建立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基金,为特困人群提供医疗救助,并解决医院的医疗欠款问题。
要改革和完善卫生财力资源筹集、分配、管理体制,调整结构,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调整卫生经费投资的分配比例,并向预防保健 、 农村、中医药、科研、人才培训和监督执法倾斜。
(六)加强科研、人才培养和信息工作。
强化科技兴医、提高人才素质的意识。采取特殊政策。切实增加对科技的投入和科研支撑条件的建设,根据防病治病工作需要,通过课题论证、投标、招标等形式,选立科研项目,加强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重视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和高、新技术的引进,促进医学科技转化为卫生生产力,同时要充分发挥高等医学院和各研究所的作用,培养和发展我市以及各单位的重点专科和项目,逐步确立我市在华南地区的技术优势。
积极抓好卫生大、中专正规教育和卫技人员的继续教育以及外语培训,在市卫、护校的基础上建立广州市医科卫生学校,完善教育培训一一考核管理一一晋升使用一体化制度。通过建立和实施在职研究生培养制度等,重点培养一批中,青年技术骨干,并积极引进国内外有成就的高科技人才,造就一批具有国内、省内领先水平的跨世纪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德才兼备的管理人才,以及一大批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质的后备队伍。
“九五”期间,动员全行业共同实施广州市卫生科技兴医“九五”规划:建设30个重点专科(实验室),开展30个重点科研项目的研究,选拔培养50名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和引进500名以上硕士、博士生,选拔和培养500名35岁以下技术骨干,从技术力量上保证我市医学科技有较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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