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方针。
全面实现“九五”和2010年的卫生发展目标,要坚持以下指导方针:
1、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化卫生改革,扩大开放,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疾病模式转变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要求,推进各项卫生工作整体发展。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中西医并重、为人民服务”的卫生工作基本方针。
4、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推进各地卫生发展与改革。
5、树立“社会大卫生”观念,卫生事业主要由政府兴办,各界支持,全民享有,推进卫生服务社会化。
三、总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卫生发展总目标。
根据广州市基本实现现代化,初步建设成为具有强大国内外辐射能力的国际大都市的要求,卫生发展的总目标是:建立现代化的、与城乡居民多层次需要相适应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体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卫生监督体系和符合国情、民情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形成一个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有利于卫生事业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使全市人民都获得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进一步提高健康水平。
(二)主要健康指标。
1、平均期望寿命2000年达到75岁,2010年在达到76岁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人们的健康生活时间,提高生活质量。
2、婴儿死亡率2000年控制在13‰以下,2010年控制在11‰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00年和2005年分别控制在18‰和15‰以下。
3、孕产妇死亡率2000年和2010年分别控制在25/10万和18/10万以下。
(三)卫生事业发展及卫生工作的基本任务。
1、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卫生基础建设,健全以初级卫生保健为基础,不同层次、布局合理、具有综合功能的地区医疗卫生保健网。
(1)根据广州市建设和发展的要求,按照合理布局和效益原则,统一调整、配置卫生资源,在改造原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同时,做好旧城区医院床位密集的疏解工作;新建20间400张床以上规模的专科医院和有专科特色的综合医院,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控制在1995年的水平以下;新建血液中心东片、北片、南片分站和10个以上防治所站,完善生活小区配套的卫生设施建设。
(2)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医院的专科设置,抓好人员配备和技术发展,逐步建立专科配套、结构合理、具有各自特长的新格局。要重点开展心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职业病、肿瘤、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的防治和优生优育技术的研究,建立我市医疗业务技术的新优势。目前已经具有一定优势的心胸内外科、眼科、呼吸、泌尿、神经科以及电子喉、试管婴儿、器官移植配型、遗传、免疫的研究和应用等专科技术,要有新的发展,力争某些项目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在血液、消化、康复、妇产、烧伤等领域要逐步建立专科优势。中医急症、剂型改革,非药物疗法等要达到新的水平。力争到2010年,广州市医学科技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建立先进的医疗急救网络和广州市重症救治中心,完善以各级医院为依托的三级医疗急救网,配备现代化的通讯、交通、监护、抢救设备。增城、花都、番昂和从化市以本区域为单位建立相对独立的急救网,并与广州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联网,形成一个全市性的、设备先进、应急能力强的医疗急救系统,提高对重大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护能力。
(4)强化预防保健等机构建设,市、区、县级市预防保健和药品检查等机构的规模要达到国家颁布的标准,实现房屋、设备、人才三配套和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网络化、电脑化管理,并不断提高预防医学技术、药检技术与设施水平。到2005年,分别在病毒诊断和微生物、免疫学等临床检验中逐步推行分子生物学的实验技术,实现仪器分析成为化学检验的常规手段。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卫生机构配备防保人员符合规范要求的比例,2000年达到90%以上,2010年达100%。
(5)加强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在应建卫生站的行政村100%建站的基础上,甲级卫生站2000年达80%以上,2010年达到95%以上。培养通科医生,大力开展面向人群的城乡社区健康、康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