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成1997年城市绿化工作的措施
(一)认真宣传和贯彻《
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着力提高全民全社会绿化意识和法制观念。在2月下旬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以各种形式开展《
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界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咨询,举办各层次的培训班。同时,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和清理违章占用城市绿地工作,务求在3月、4月、5月形成城市绿化高潮,以推动全市的城市绿化工作。
(二)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请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建委主任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及各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领导组成的广州市创建园林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市清理违法侵占城市绿地工作办公室,请市城管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能分级明责,建立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将1997年城市绿化工作指标分解剖各区执行,市政府与各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确保今年任务的落实。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人必须依法履行城市绿化的义务和职责,建立城市绿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切实将城市绿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评价政府各部门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升、任免和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各级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城市绿化工作纳入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必须进一步发挥市、区、镇三级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园林绿化的资金投入。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管理部门应适当调整投资方向,认真做好1997年新增公共绿地的计划立项及资金安排,积极扶持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由市组织建设或整顿的城市公共绿地,其所需经费分别从市城市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和市城市维护费中列支。分解剖区组织
建设的公共绿地,其所需经费按市、区1∶1的比例出资。由村镇和单位建设的公园,其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区、镇和单位负责筹集。市政府鼓励村镇和单位出地建设公园,并采取政策倾斜,给予适当补帖。村镇公园和单位兴建的公园由其自行经营和管理,收益归己。属于综合开发小区配套的公园、小区绿地和已征未用土地的复垦绿化,其所需经费由开发公司负责出资。已交由物业管理公司或小区管理委员会管理而改变使用性质的,恢复小区绿地资金由物业管理公司、小区管理委员会或区街负责。全市必须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建立并完善有偿使用自然资源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逐步收取生态环境资源补偿费。环保、文化、旅游部门应在政策上、资金上对城市绿化给予支持。国土部门应对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征地补偿费给予优惠。
建设公共绿地必须注重发挥生态环境功能,各类公共绿地规划和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严格控制园林建筑和园林工程的比例,降低成本,节约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