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小企业改革推进企业解困转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七)经市财税部门批准,在设立股份合作制后2至3个会计年度内,职工以现金购买的个人股,可参照集资方式,按低于3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付息。付息后不再分红,付息额由成本列支。
  (八)列入市小企业改革的试点企业在有关解困资金使用、企业土地和房地产开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方面享有解困转制企业的有关政策,经市政府批准的解困转制企业同时可享受小企业试点改革的有关政策。
  五、企业改革的监督管理
  在小企业改革过程中,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监督约束机制,强化企业内部改革和管理。在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界定和确认。转制后,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依照《公司法》和有关法规的要求,确立企业的治理结构。通过公司章程,规范企业经营者的行为,明确经营责任制,建立企业内部监督制度和必要的社会审计制度,强化对企业经营的正常监督。要正确处理改革与管理的关系,以改革促管理,以管理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要把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企业转制后,要继续深化企业内部各项配套改革,形成分配上的激励机制和人事用工上的竞争机制,全面提高企业各项管理水平。
  六、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
  小企业改革工作由市企业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体改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行业主管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企业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区、县级市负责所辖范围内小企业改革的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市国资、财政、税务、国土、劳动、工商、银行等部门可根据本通知要求提出本部门操作性意见。小企业改革中发生的国有资产转让、出租等审批,市属企业由市国资部门审定;属区、县级市的企业由区、县级市国资部门审定。
  试点企业的重点对象是:多年亏损;产品无市场、无发展前景;资产负债率过大,难以走出困境;资不抵债、难以为继的国有企业;区街、县级市以及二轻系统的集体企业。
  小企业改革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各区、县级市、局(总公司)、国有资本投资主体,对所辖范围内小企业要进行摸底排队,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不同转制形式。今年上半年选择100户企业作为试点,首批试点在工业系统内进行,下半年将试点扩大至200户,明年在全市推行。试点企业名单由各行业主管委提出,由市体改委、国资局会同有关部门审议报主管市长审定。
  列入市试点企业,要在充分领会本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提出可拱操作的本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市属试点企业的方案由市各行业主管委、体改委牵头组织国资、工商、财政、税收、银行等有关部门论证后审批;各区、县级市负责所辖范围内企业试点方案的审批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