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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1996年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市审计局选择5户国有施工、房产开发企业开展行业审计。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对中外合资合作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农业生产资料行业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找出行业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其症结所在,帮助解决问题,发挥审计整体功能的作用,促进提高审计效果。
  3.外资审计。
  市审计局继续对4个世界金融组织援贷款项目和6个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进行持续审计,对举借外债较大的3个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各区、县级市审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对1户中外合营企业进行审计。
  4.境外企业审计。
  为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的管理,以及全面掌握国内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效果,在审计国内企业的同时,安排对其投资在境外的企业进行审计。广州市审计局对15户驻港澳企业进行审计。各区、县级市审计局也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开展对境外中资企业的审计。
  5.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审计。
  广州市和番禺市审计局选择12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进行审计。
  6.乡镇企业审计。
  全市安排对20户乡镇企业进行审计。
  (六)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审计事项。
  二、抓好审计调查和课题研究工作。
  各级审计机关必须紧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审计调查研究,从当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实际出发,密切注视和跟踪经济形势发展,捕捉经济活动锲机和改革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提出有价值、有份量的审计调查报告,为各级政府制订和完善宏观经济管理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市审计局安排的调研课题如下:
  (一)对广州市近几年颁布实施的审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等专题审计理论研讨。
  (三)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审计调查。
  (四)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审计调查。
  (五)对广州市各种基金进行审计调查。
  (六)结合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审计,开展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审计调查。
  (七)外债偿还审计调查。
  三、进一步学习贯彻《审计法》。
  根据国家审计署及省审计厅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在职权范围内制订与《审计法》相一致的审计法规、规章。继续加大学习、贯彻《审计法》的力度和深度,及时总结《审计法》实施一年来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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