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业方面:在不放松粮食生产和坚持为城市居民生活服务的前提下,加速农副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建设,发展创汇农业,增加产品出口。(1)要加强研究和制订农副产品出口生产规划和农业生产利用外资的优惠政策。县区要在留成外汇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引进先进的农业栽培技术、加工技术和优良种苗,以及对化肥、农药、饲料、农业机械等农用工业进行改造。(2)扶持传统名优农副土特产品和鲜活产品的出口,力争增加对档次高、效益好的农副产品出口配额。(3)出口农副产品比较集中的产区,经批准可以建立自营出口公司,实行生产、加工、出口“一条龙”。对优、稀农副产品的出口,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创汇全留。要积极发展期货贸易。(4)要根据国际市场需要培育和发展新的出口产品。
(四)第三产业方面:商业要在积极发展批发业务和埠际贸易的同时,创造条件组建企业集团,多渠道集散国内外产品,融通国内外市场,增强转口、出口贸易的能力。有条件的商店、酒家、饭店等还可在国外设分店、销售点。要搞好市内风景旅游点建设,发展旅游文化和旅游商品,逐步把我市的国际旅游业从港澳地区拓展到东南亚以至世界各地。要积极开拓劳务出口的渠道,带动劳务和技术输出。鼓励饮食、医疗、文化等部门创造条件,扩大非贸易外汇收入。
(五)技术方面:要充分发挥广州地区科技部门和广大科技人员的作用,积极研究新的科学技术。对于已研究成功的技术而又适宜出口的,要积极组织出口。
四、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
(一)要积极发展“两头在外”。大力发展国际市场适销对路的产品不断扩大出口。要在合理利用国内资源的同时,大力发展“以进养出”,进口原材料复出口,扩大对外贸易。
(二)要充分利用香港、澳门同国际市场联系密切的有利条件。通过广泛发展穗港澳之间各种形式的经济技术贸易合作,带动广州广泛拓展国际市场,扩大产品的出口。香港越秀企业有限公司和澳门羊城企业有限公司要在加强穗港澳合作中起骨干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国外投资者和本市企业发展出口生产及时提供信息和各种有效服务。
(三)巩固和发展港澳、东南亚市场。积极探索与苏联、东欧、中东、台湾和亚洲地区进行经济技术贸易合作的途径和方式。扩大香港的转口贸易,全面开拓以西欧、北美、日本和澳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为重点的远洋市场。
(四)所有出口贸易企业,要注重建立国外市场销售网络。除了继续发挥代理商的作用外,也要积极运用跨国公司的销售网。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我驻港澳及海外企业的销售网络和掌握的商情、技情作用。在港澳及海外的代理、经销点或销售分机机构,要积极为广州产品扩大出口提供条件。各出口贸易企业要积极争取参加世界性和地区性的商品展销会、博览会,力求将参展与营销结合起来,取得宣传与贸易的实效。
(五)各驻外企业可实行“一主多从”的经营方针。在遵守所在地法令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做好传递信息、组织资金、技术、人才交流等工作,争取联合国外厂商向我市企业投资合作经营发展出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