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招商局关于1996年招商工作问题请示的通知
(穗府办(1996)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招商局《关于1996年招商工作问题的请示》,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关于1996年招商工作问题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了加强对全市招商工作的统筹和管理,提高对招商引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优化招商引资结构,促进招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现就我市1996年招商工作的问题请示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开创招商工作新局面
1996年招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发展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需要,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把招商引资重点放到优化结构,扩大规模,提高效益上来。要采取新措施,开拓新领域,更大规模,更高层次地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先进经验。同时,理顺各种业务关系,建立基础制度和电脑资料网络,加强和改进宏观管理,初步形成一个主动性强,制度和手段逐步科学化、现代化的全方位吸引国际资金的招商新格局。
二、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可采用大型招商与小型招商相结合,全市统一招商与分行业、分部门招商相结合,派出人员招商与利用现代化通讯手段招商相结合,立足自己招商与联合境外机构、企业招商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各项招商活动。
(一)举办好今年10月赴日本、韩国的全市性招商活动。根据外经贸部的规定,以后大型招商活动原则上每年只能进行一次,因此要做好充分准备,广泛地发动客商参会和洽谈项目,扩大对外宣传。会上尽可能多签项目,会后主动与到会客商建立长期联络,有选择性地逐个做好工作,争取更多项目落户广州。
(二)以部门、行业、区、县级市、开发区为单位,实施小规模的招商活动。小规模招商活动,应成为我市今后主要的招商方式。招商局将选择3至5个行业或地区进行合作,在适当时候以小分队的形式赴外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