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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档案局关于1996年广州市档案工作要点请示的通知

转发市档案局关于1996年广州市档案工作要点请示的通知
 (穗府办(1996)5号 一九九六年一月十八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档案局《关于1996年广州市档案工作要点的请示》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1996年广州市档案工作要点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1996年是实施“九五”计划的头一年,根据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全市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贯彻“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大力宣传《档案法》,坚持改革,加强档案馆、室的整体建设,全面推行档案综合管理达标升级和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工作,加强档案现代化管理,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更好地为广州建设国际大都市服务。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市委全会精神
  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各级档案部门要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市委全会文件和胡锦涛同志在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纪律,坚持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做出无私奉献。
  二、认真贯彻全国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精神
  市档案局计划召开全市档案工作会议,传达全国会议精神,总结“八五”档案工作的情况和经验,制订“九五”档案事业发展计划,部署1996年工作任务。各级档案部门也应组织学习会议文件,总结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八五”档案工作和提出“九五”计划,在做好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属下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加强宏观管理,研究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
  三、大力宣传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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