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市体改委、经委关于广州市国有企业经营者考评
和优秀企业家评比奖励意见请求的通知
(穗府(1996)18号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七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体改委、经委《关于广州市国有企业经营者考评和优秀企业家评比奖励意见的请示》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七日
关于广州市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考评的
和优秀企业家评比奖励意见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推进我市企业改革步伐,提高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培养和造就我市的企业家队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拟对市属国有(含国有控股,下同)企业经营者进行一次考评,并结合企业1995年度的经营业绩,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企业经营者给予奖励。通过考评、奖励活动,促使企业经营者对有关现代化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进行系统的学习,借以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综合素质,以加以我市企业家队伍的建立。为搞好考评和评比奖励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考评
(一)考评对象、形式和内容。
考评对象是我市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由局(总公司)成建制转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董事长、总经理暂不参年度考评。
考评形式将采用回答问卷、撰写论文或述职报告、口头答辩等进行。
考评内容:
1.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参照《
广州市国有工业企业分类和奖励办法》(穗府办[1995]23号)及补充有关考核指标,填写1份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问卷。问卷内容包括企业资产状况、经营状况、经济效益状况,并对影响效益的有关经济指标,提出主要的原因和改进意见。
2.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改革和企业管理、解困转制、企业长远发展规划,以及在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加大,企业外部环境制约的情况下企业如何生存、发展等方面的内容撰写1篇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或就任职情况提供1份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