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花市办公室关于举办1996年迎春花市请示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花市办公室
 关于举办1996年迎春花市请示的通知
 (1995年12月15日 穗府〔1995〕14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花市办公室《关于举办1996年迎春花市的请示》,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举办1996年迎春花市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在我市顺利完成“八五”计划,即将迎来“九五”计划的时刻,一年一度的迎春花市也将来临。迎春花市既是反映广州市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窗口,也是全市人民欢度春节,政府与民同乐的盛会。广州迎春花市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国内外都享有盛誉,传统的迎春花市一定要保持和发扬。在我市经济得到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应将花市办得更具花城特色,更加丰富多彩,让全市人民在这鲜花盛会中欢度新春佳节。同时也借花市来宣传我市改革开发16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励人民更加奋进,为实现国家“九五”计划共同努力。根据明年是农历鼠年(丙子年)的特点,花市的主题拟定为“花放万千迎鼠岁,图开九五耀羊城”。花市工作总的要求是做到:“喜庆、安全、文明、昌盛”。具体的工作意见如下:
  一、花市的设置。越秀、荔湾、东山、海珠、芳村、天河、黄埔区各开设一个迎春花市。市中心花市设在越秀区。花市设置地点分别是:越秀区设在教育路、西湖路和惠福路(北京路口至起义路口);荔湾区设在荔湾路;东山区设在东华南路;海珠区设在江南西路;芳村区设在荣兴路;天河区设在开河东路南段;黄埔区设在大沙西路,全部以花市形式开办。
  二、花市开设时间。全市花市开设时间统一为3天,从1996年2月16日起至2月19日凌晨2时止,其中2月16、17日两天至深夜12时止,2月18日延至19日凌晨2时结束。为了便于花市搭棚和水电安装工作的开展,各花市路段从2月10日起封闭,不准机动车通行。各部门需要汽车通行证,报请市花市办公室加具意见后,由市公安局统一核发。花市开设3天期间,允许外地车牌摩托车运载鲜花和自行车超高运载桃花进入花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