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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我市开展计划免疫第三个85%目标审评活动实施方案请示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卫生局
 关于我市开展计划免疫第三个85%目标审评活动
 实施方案请示的通知
 (1996年2月27日 穗府〔1996〕19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卫生局《关于我市开展计划免疫第三个85%目标审评活动实施方案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我市开展计划免疫
         第三个85%目标审评活动实施方案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了贯彻国务院颁发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落实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规定的目标,根据卫生部卫疾控发[1995]第29号文件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计划免疫第三个85%目标审评活动的通知》(粤卫[1996]第10号)的精神,做好我市以街(镇)为单位儿童计划免接种率达到85%目标审评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卫生部、省对我市儿童免疫接种率调查和计划免疫工作的综合审评,进一步推动我市计划免疫工作的深入发展,实现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控制其他计划免疫针对疾病的目标,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
  (一)评价我市1995年以街(镇)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85%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了解1991 ̄1995年各级计划免疫工作实施状况,巩固计划免疫工作已取得的成果,促进我市计划免疫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为迎接卫生部、省卫生厅对我市计划免疫第三个85%目标的审评作准备。
  二、组织领导
  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协调公安、妇联、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参与这一活动,做好人、财、物的组织准备工作,宣传发动群众积极配合调查审评活动。各区、县级市要成立审评工作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审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地区的审评负责人和调查员的培训,组织所管辖区的接种率自查和综合审评的表格填报,协助上级督导员、调查员对本管辖区被抽查单位的审评工作。
  三、审评内容、方法和有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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