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体委关于
广州市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方案和
1996年广州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要点请示的通知
(1996年3月8日 穗府〔1996〕27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体委《关于广州市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方案和1996年广州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要点的请示》,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三月八日
关于广州市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方案和1996年广州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要点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宣传《
体育法》,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现将广州市全民健身计划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广州市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方案》和《1996年广州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要点》上报审批,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广州市体育运动委员会
一九九六年二月六日
广州市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方案
全民健身计划是由政府领导,社会支持,全民共同参与的群众体育发展计划。其目标是从1995年到2010年,用15年时间,通过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在我国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使体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使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国民体质与健康水平等主要指标,接近中等发国家水平。这是一项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相配套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关系到国家民族兴旺发达的一项跨世纪的战略计划。贯彻实施这一计划,对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高都市人民的生活质量,增强民族的身体素质,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广州市的实际情况,特提出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发的《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