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管局《关于落实私房租金政策问题的报告》[失效]

  恢复“文革”前租金的具体工作,由市房管局组织各区房管局的私房管理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工作,由业主提出申请,按新标准重新评定新租,并签订租赁合约。业主不能以任何借口迫迁和刁难租户。
  市属各县私房租金标准问题,可由各县房管部门参照市的标准,按照各县具体情况,提出方案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执行。

                           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广州市私有出租住宅用房租金计算标准

  (一)计算公式:月租=房屋租金基数×房屋使用面积×(1±居住环境加减率)+地租单价×房屋使用面积(如另有园的再+园地面积×地租单价)
  (二)各类房屋租金单价表
                         元
                    单位:——————
                       使用面积M2
<font size=+1>
────┬─┬────────────────┬─────
  项 │等│                │每平方公
    │ │条  件  及  内  容   │尺租金单
  目 │级│                │ 价
──┬─┼─┼────────────────┼─────
 房│结│1│钢筋凝土柱梁楼面或砖墙钢筋混凝土│0.22
  │ │ │ 楼面             │
  │ │2│钢筋混凝土柱梁木楼面(混合结构)│0.21
  │ │3│砖墙木楼房           │0.18
  │ │4│双隅砖墙平房          │0.17
  │构│5│单隅砖墙平房或泥墙平房     │0.16
  ├─┼─┼────────────────┼─────
  │地│1│柚木或什木地板         │0.05
 屋│ │2│花阶砖或水磨石地面       │0.04
  │ │3│大红阶砖地面、洋灰地面     │0.03
  │面│4│碎砖地面,杉木板楼面      │0.01
  ├─┼─┼────────────────┼─────
 租│内│1│砖墙批荡(上等木材玻璃屏门等作此│0.05
  │ │ │ 级计)            │
  │墙│2│□口砖墙            │0.04
  │ │3│板条批灰或竹织批灰(普通门作此 │0.03
  │面│ │ 级)             │
 金│ │4│杉木板             │0.01
  ├─┼─┼────────────────┼─────
  │门│1│木门窗或钢窗(带纱窗百页窗作此 │0.05
  │ │ │  级)             │
  │ │2│油漆杉木门窗带纱门窗百页窗   │0.04
 基│ │3│油漆杉木板门玻璃窗       │0.03
  │窗│4│杉木板门木板窗         │0.01
  ├─┼─┼────────────────┼─────
  │设│1│浴室(有浴缸)厕所、自来水、电灯│0.06
  │ │2│厕所、自来水、电灯       │0.05
  │ │3│自来水、电灯          │0.04
  │ │4│电 灯             │0.03
  │备│5│自来水             │0.01
 ─┼─┴─┴────────────────┼─────
  │   条            件   │增减率
  ├─┬─┬────────────────┼─────
 居│窗│1│东南西北面或东南向均有窗    │+10%
  │ │2│单边东或南向窗         │+5%
  │ │3│单边西或北向窗         │ 0
 住│ │4│无向外窗(有天窗空气通畅的可不 │-5%
  │向│5│ 减)             │
  ├─┼─┼────────────────┼─────
 环│其│1│地面潮湿、空气不畅通的     │-5%
  │ │2│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40%
  │ │3│房屋室内高度低于2.5公尺   │-10%
 增│ │4│飘(阳)台按其实际面积计租(包括│-50%
  │ │ │ 外走廊)           │
  │ │5│多层房屋从五楼起(指无电梯设备)│-5%
 减│ │ │  每层减            │
  │ │6│郊区的芳村、沙河、员村     │-5%
 率│ │7│郊区的其他地区和黄埔区     │-10%
  │ │8│                │
  │ │9│                │
──┴─┴─┴────────────────┴─────
</font>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