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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革命委员会转发市房管局《关于适当提高工商企业用房租金标准的方案》[失效]

  为了使租金收入能做到以租养房,拟对工商企业用房租金进行适当调整:
  1.调租的范围:包括工业、商业、服务业、仓库、文娱场所等生产营业用房。国家行政事业费开支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民、团体、文教、卫生福利事业用房的租金暂不调整。
  2.租金调整的幅度:平均每平方米租金由现在的0.465元提到1.20元。
  3.调租日期:一九八一年十月一日起按新的租金标准计租。
  4.具体做法:调租的具体工作由市房管局组织各区房管站的房管人员上门逐单位进行丈量,按新标准评定新租,重新订立租赁合约。并向用房单位做好调租宣传工作,争取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区房管局、房管站要在今年九月底前做好一切调租的准备。
  广州市工商企业用房租金计算标准
  一、计算公式=房屋租金基数×房屋建筑面积×(1±增减率)+地租单价×房屋建筑面积(如另有园地或自搭阁楼的再+园地、自搭阁楼地租面积×地租单价)。
  二、各等房屋租金单价表
            元
       单位:——————
          建筑面积M2

<font size=+1>
────┬──┬─────────────────┬──────
 项 目│等 │条  件  及  内  容    │租   金
    │级 │                 │单   价
──┬─┼──┼─────────────────┼──────
 房│结│1 │钢筋混凝土柱、梁、楼面      │0.62
  │ │2 │混合结构             │0.58
  │ │3 │砖墙木楼房(球型薄壳结构楼面)  │0.52
  │ │  │ 作出类计            │
  │ │4 │双隅砖墙平房           │0.48
  │构│5 │单隅砖墙平房或泥墙平房,木屋   │0.44
  ├─┼──┼─────────────────┼──────
  │地│1 │柚木及各种硬木地板        │0.15
  │ │2 │花阶砖或水磨石地面        │0.11
  │ │3 │大红阶砖地面、水泥地面      │0.07
 屋│面│4 │碎砖地面、一般木料或杉木楼面   │0.04
──┼─┼──┼─────────────────┼──────
 租│内│1 │砖墙批档             │0.15
  │墙│2 │批口砖墙             │0.11
  │面│3 │板条批档或竹织批档        │0.07
  │ │4 │杉木板              │0.04
  ├─┼──┼─────────────────┼──────
 金│门│1 │柚木门窗或钢窗(有无带纱窗百页窗均│0.15
  │ │  │ 作此级计)           │
  │ │2 │油漆杉木门窗、带纱门窗、百页窗  │0.11
  │ │3 │油漆杉木板门、玻璃窗       │0.07
 基│窗│4 │杉木板门、木板窗         │0.04
  ├─┼──┼─────────────────┼──────
  │设│1 │浴室(有浴缸)厕所、自来水、电灯 │0.17
  │ │2 │厕所、自来水、电灯        │0.15
  │ │3 │自来水、电灯           │0.11
 数│ │4 │电 灯              │0.07
  │ │5 │自来水              │0.04
  │ │6 │电梯以台为单位,按具体电梯成本%计│
  │备│  │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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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窗│1 │东南向均有门、窗         │+10%
  │门│  │                 │
  │向│2 │单边东或南、门、窗向       │+5%
  ├─┼──┼─────────────────┼──────
  │其│1 │地面经常潮湿、空气不畅通、室内平均│-10%
  │ │  │ 高度2公尺以上不够2.5公尺  │
  │ │2 │室内平均高度超过2.5公尺不足  │-5%
  │ │  │ 2.8公尺           │
  │ │3 │地下室              │-40%
  │ │4 │室内平均高度1.5公尺以上不够2公│-20%
  │ │  │ 尺               │
 减│ │5 │室内平均高度1.5公尺以下或半地下│-30%
  │ │  │ 室               │
  │ │6 │室内失去天然光线,经常要有灯光的 │-10%
  │ │7 │楼层高度超过3.0公尺,每超高50│+5%
  │ │  │ 公分              │
  │ │8 │多层房屋从第六层起(指无电梯设备)│-5%
  │ │  │ 每层减             │
  │ │9 │三元里、南石头、沙河、员村、芳村、│-10%
  │ │  │ 沙溪、石溪、瑶头        │
  │他│10│黄埔、郊区、及其他地区房屋    │-15%
  ├─┼──┼─────────────────┼──────
  │损│1 │电影院、戏院、娱乐场       │+10%
  │坏│2 │食杂、烧腊、洗染         │+15%
  │程│3 │饮食、旅馆、仓库         │+20%
  │度│4 │安装动力车间、漂染        │+30%
  │∧│  │                 │-50%
  │加│5 │化工车间、仓库          │+100%
  │减│6 │与外商合营设点,开设服务中心   │+150%
 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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