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大力抓好交通治安及运输秩序的整顿。取缔无证无牌(含挂假冒军警号牌)经营客运业务和不正当经营行为;禁止摩托车及残疾人专用车违章营运载客;整顿各客运交通站场的交通治安及运输秩序,切实抓好当前各站场比较突出的车辆乱停乱放,超装滥载,哄抬票价,乱拉客、斩客、倒卖旅管,殴打勒索乘客,乱摆乱卖,炒卖车船票,出售假票证,盲流乞丐强讨强要等影响交通治安及运输秩序的问题。务必使我市交通治安及运输秩序有明显的好转。
六、广州地区整顿交通治安及运输秩序的时间从现在起至5月中旬止。为了使工作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整顿交通治安及运输秩序领导小组,由陈开枝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刘锦湘、戴治国副市长任副组长;市交委、建委、公用事业局、公安局,省武警总队、广州警备区及市政府办公厅为组员单位。领导小组设立联络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交委、公用事业局等单位派人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同时成立两个整顿办公室,分设在市交委和市公用事业局,其任务是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具体的管理和整治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大力整顿交通治安及运输秩序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近一个时期以来,我省一些地方交通治安及运输秩序混乱,一些不法客车主强行拉客、敲诈勒索、半途将乘客强行推下车和殴打乘客的事情经常发生;无牌无证营运突出,甚至挂假冒特种军警号牌经营长途客运,偷漏税费,影响人民军队、警察声誉;一些公路路段车匪路霸活动猖獗,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人民群众议论的焦点,社会反映强烈。为了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确保旅客安全,省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12月中旬至1996年3月底。在全省范围开展一次大力整顿交通治安及运输秩序的行动,通知如下:
一、这次行动,以国道、省道、省际客运干线为重点,特别是大中城市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公路站场、码头要加强打击力量。打击、整治的重点对象:一是车匪路霸;二是在公路、铁路、航运线以及车站、码头进行抢劫、扒窃、诈骗活动的犯罪分子;三是强行拉客、勒索乘客、收费后半途将乘客推赶下车以及殴打乘客的不法分子;四是无牌无证(含挂假冒军警号牌)、偷漏国家规费的营运者、挂武警号牌非法经营客运者。要通过严厉打击、严密防范,使交通治安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并为今后正常管理打下基础。
二、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整顿交通治安及运输秩序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省府法制局),由省政府办公厅、公安厅、交通厅、监察厅、省武警总队、省府法制局抽调人员参加,负责协调指挥工作。同时,从省公安厅、交通厅、监察厅、省武警总队、省查禁公路“三乱”督察队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队,上路或到站场等现场检查,对违法违规案件依法、及时予以惩处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各地有关机关应服从省整顿交通治安及运输秩序办公室的指挥、调度,配合省联合检查队的行动。各市可相应成立整顿行动的办公室和检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