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要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商、供商、农工商的联营。加强自身的“三性”建设,发挥“一家三站”(即农民之家,生产技术服务站,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供应站,产品收购、供应站)的作用,从农民需要出发,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成为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三、敝开广州大门,方便农副产品进城
八县、黄埔区、郊区和基层商业、供销社可根据商品的自然流向,本着多渠道、少环节的原则,直接进入市区与各专业公司、行栏、货栈、市场、宾馆、饭店挂勾,推销农副产品,能自找场地的,也可以在市区开设经营网点,既可批发,也可零售。同时,欢迎市外、省外合法生产和经营单位来市做生意,可以购销,代批代销或与本市商业单位联营,自行设点经营,打破封锁,贯通“条条块块”,大搞“内联外引”,发展纵横联系,开拓新市场。
四、在坚持计划为主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对国家现行的统购、派购和计划收购(包括用平价物资换购)的农副产品,一定要落实到生产单位(承包个人),推行合同制度,保证按计划(合同)完成交售任务。
对完成交售任务后的一、二类和其他三类农副产品,允许多渠道、多形式经营,不受地区和城乡的限制。各批发企业在搞好本业为主的前提下,可以扩大兼营其它和兼营零售。零售企业也可以因地制宜,经济合理,方便群众,跨业综合经营,兼营批发业务。
三类产品和允许进入市场的一、二类产品的价格真正放开,取销各种限价,允许按合理的进销差率,本着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议购议销。
五、继续发展农贸市场和城乡批发市场
为适应商品生产大发展的需要,除对已建立起来的农贸市场、行栏、货栈、购销部、信托部、贸易中心、批发市场要继续办好外,全地区今明两年计划增设、扩建一百个城乡集市,其中:在市区新设10个,主要设在边沿地带、工矿区和新居民区;在各县的重点区镇扩建20个,在县的乡村小镇增设80个左右。在市区边沿购销方便又不影响市容卫生的地区和商品经济比较发达、交通往来方便的中心集镇,还要发展13个左右猪、牛、羊、禽、蛋、鱼、果、菜等专业或综合性批发市场,并按国务院公布的《
城市规划条例》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对农贸集市和批发市场,要按照“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原则,搞好市场设施建设,加强管理。逐步做到城乡联结,纵横交织、综合配套、形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