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现有四级企业通过产权转让、拍卖、歇业清算等形式予以撤并,个别进行产品的生产经营并且确有必要保留的,或者改组为三级企业,或取消法人企业性质转为附属二、三级公司的工厂(车间)、商店、营业部等。
4、对一些资产回报率低、产品不对路,前景不好的企业和公司分支机构,予以歇业清算或撤销,收回国有资产,扶持支柱产业和发展名牌产品。
5、在调整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同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强化下属公司的规范与管理,向管理要效益。
(二)把市属三类和类外企业改革同公司制改造结合起来。按国有小企业改革指导原则、我市的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
1、结合公司制改造和规范,进行合并重组。
市属三类或类外企业中还没有进行公司制改造,或没有按《
公司法》进行规范的,应根据企业状况、行业分布,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范围相近的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进行公司制改造或规范,实现规模经济。
2、实施内部员工持股制度。
市属三类或类外企业的公司,经批准后,可以实行内部员工持股制度,通过内部员工持股制度使员工同企业形成财产关系,提高员工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参与和监督,形成良性的资本运作机制。
3、盘活存量资产,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
对竞争激烈、资产回报率低或不适应国有资产经营的企业,应通过产权出让,拍卖出售股权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三)把区属、镇属、街道办事处的国有小企业改革同股份合作制改造结合起来。
区属、镇属国有小企业的改革主要方向是塑造劳动者投资主体和产权主体,鼓励企业职工出资入股,形成企业员工既是企业劳动者又是企业所有者的格局。改革的具体方式有:
1、将企业全部产权按照资产评估价格整体出售给企业经营者、全体职工或部分职工。
2、将大部产权出售给职工,形成国有产权参股、职工集体出资控股的股份合作企业。
3、实施股份合作制的同时,也可以积极吸引外商或内商参资入股,组建成多种经济成分为特征的股份合作企业。
四、改革中应注意的几个政策问题
国有小企业量大面广,涉及到的职工人数多,采取的改革方式多。在改革中,要坚持依法办事,按经济规律改革,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注意以下几个政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