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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重点扶持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失效]

  (七)建立重点企业集团领导人参与政府经济咨询制度,重点企业集团领导人以不同形式参与市政府重大经济政策的研究、制订与调整,以保证市政府重点扶持措施的针对性和连续性。
  四、重点扶持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是我市“九五”计划和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改革中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必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像抓重点建设项目一样,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一)重点扶持措施的实施。
  政府有关部门深入重点企业集团进行逐家调查研究,针对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分别提出重点扶持的指导性意见和相关的政策性措施。尚未制订发展规划的重点企业集团,要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上,结合市政府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制订出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九五”规划和2010年战略的本集团未来五年发展纲要。对于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市企业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协调研究,会同经发局、贸发局、规划国土局等部门和资产经营公司积极支持,落实扶持政策。
  (二)政府各部门分工协作,联合推进。
  由于这项工作政策性强,难度较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其中以工业为主的企业集团,由经发局负责组织实施;以商贸为主的企业集团,由贸发局负责组织实施;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集团,由规划国土局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企业集团,由体改办负责组织实施;内联企业集团,由经协办负责组织实施;市属全资、控股的企业集团,市投资管理公司要加强领导;整个重点扶持工作的组织实施,由现代企业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应根据本意见,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提出相应的扶持措施予以配套落实,确定扶持的方向和目标。
  (三)检查落实,不断完善。
  对于本意见贯彻落实的情况,由市政府组织力量进行检查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保证重点扶持大型企业集团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列入首批重点扶持改革和发展的30家大型企业集团名单


  一、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
  二、深圳市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深圳赛格集团公司
  五、深圳市能源总公司
  六、深圳市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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