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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重点扶持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失效]

  从我市实际出发,按经济规律办事,综合考虑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与“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设想中提出的地区经济增长目标、企业的产品(产业)结构与技术进步方向、经济规模与效益水平等,提出一定的原则与标准,并据此确定重点扶持的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名单。
  确定人选的原则与标准:
  (一)企业经济实力雄厚,已有较大的生产经营规模,主要财务指标良好,销售收入、总资产、净资产额基本达到集约化生产经营的要求。
  (二)企业结构相对合理,技术进步程度与科学管理水平较高,初步形成跨地区、行业、国界和所有制界限,集、工、贸、技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的集团发展模式。
  (三)企业发展战略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有利于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深港经济衔接。
  (四)列入首批重点扶持的大型企业集团涉及工业、商贸、运输、建设、综合等各支柱行业,要拥有一批生产批量大、发展前景好的主导产品或拥有著名的商誉、商标、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较强的投资、控股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潜力。
  (五)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基础较好、各项制度比较健全。集团领导班子团结,具有开拓意识和较高的政策水平。
  (六)列入重点扶持的大型企业集团,既要有我市国有企业的骨干,代表着我市的经济实力,又要有其它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较好地体现了特区经济发展的特点,以便为特区经济的持续发展起到较强的示范作用。
  根据上述原则和要求,经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列入首批重点扶持大型企业集团名单共30家(具体名单附后)。
  三、重点扶持一批企业集团的指导思想和若干措施
  扶持重点企业集团的指导思想是:
  第一,引导企业打破“吃偏饭”的观念,主要依靠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转换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等方式来带动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从总体上提高经营效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第二,促进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大型企业集团的优势互补,充分发挥现有生产能力。
  第三,推动名牌战略实施,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国际竞争能力,逐步占领并扩大国际市场,成为参加国际竞争的主力。
  第四,市场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行政扶持措施,提高支柱产业、拳头产品和重点企业的规模经营水平,强化企业的自我扩展能力和国内外市场中的综合竞争实力。
  按照上述原则和指导思想,市政府将对列入名单的重点企业集团在以下方面采取措施进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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