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继续完善和落实深化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步伐,完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
继续抓好经发局、贸发局和计划局的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能,进行必要的机构调整,解决职能交叉问题,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办事程序,强化外部监督和内部约束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政策、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能。
在总结试点单位转变职能经验的基础上,年底制订出我市转变政府职能的基本意见,提出政府转变职能的目标、改革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实施办法。
(二)继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今年在继续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的改革。
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深圳户籍和蓝印户口职工,都应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记入职工个人帐户。职工购房时,可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储存额,并按储存额的一定比例取得住房贷款。职工应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退休时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全部本息。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社会共济功能,为住宅建设提供周转资金并为职工提供购房贷款,促进住房制度改革建设。
按照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进行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的试点。选择若干家经济效益好,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达到或超过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企业,建立职工补充养老保险。企业根据职工工资及劳动贡献确定其补充保险费,记入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企业可自主选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管理和运营。
(三)进一步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
在继续培育和规范要素市场的同时,重点抓好股权交易无形市场和企业经理人才市场的试点工作。
稳步发展和规范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代理、企业自媒等多种方式的产权交易活动,形成多层次的产权交易市场。积极进行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无形市场的试点工作。选择一批具备条件、有一定经验的证券公司和产权交易服务机构进行试点。对试点的中介组织的资质和专业人士的资格进行审查、考核和经营资格认定,组织试点单位开展股权交易代理业务。
培育高级经理人才市场,组建“深圳市企业高级经理人才评荐中心”,研究制定高级经理人才评价体系和搜录办法,建立权威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评价、认证制度和高级经理人才库,根据中心章程规定的运作规程,提供经理人才的搜寻、评价、培训、推荐的全方位服务。
(四)继续推进社会中介组织的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