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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1995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1995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穗府(1995)128号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三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1995年统计年报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即将全面开始。今年是“八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九五”计划的基期年,搞好今年的统计年报工作,对于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我市“八五”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就,制定“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今年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统计年报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主管局、总公司,要把统计年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指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统计年报工作;成立统计年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本地区(部门)年报工作,妥善安排统计年报工作与第三次工业普查工作、1%人口普查工作及其他工作的关系;建立、健全统计年报工作责任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做出妥善安排,为完成年报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依法统计,确保年报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实行依法治理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不得以任何借口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授意、指使、强令统计部门或下级或基层单位编造篡改统计数据。要保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得对敢于坚持原则、如实上报统计数据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要按《统计法》及《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严肃查处。各级统计部门要把数据质量放在年报工作首位,坚持实事求是,如实统计上报的原则,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严格审核制度,对主要指标数据要进行逐级检查和评估,确保年报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三、加强统计人员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由于机关机构改革及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基层统计人员变动较大,新上岗的统计人员对统计年报不太熟悉,加上今年统计年报报表制度又作了修改和补充,因此,要抓好培训工作,务使每个统计人员熟练掌握统计年报工作要求及计算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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