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重科研,依靠高新技术,发展“三高”菜篮子工程生产,提高“菜篮子”经济效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菜篮子工程的根本出路在于依靠科学技术,要在考虑社会效益的同时,不断提高菜篮子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今后的重点是进一步完善菜篮子工程科研投入机制,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积极引进和培养科研人才,逐步改善科研条件,必须保护现有农业科研所生产用地的相对稳定。加快菜篮子工程基地生产设施和科技推广网络建设,大力推广良种,普及科学饲养和管理方法。加强流通科学研究,提高流通组织管理水平。积极发展国际合作,兴办菜篮子工程三资企业,引进国内外新品种,培养出优质、抗病、高产的品种。要建立高标准的生产基地示范区,探索一条现代化设施和综合科技相结合的新途径。要大力开发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净菜,并使其大量上市。
(五)积极筹集资金,增加对菜篮子工程的投入。资金是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关键,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要多渠道,逐步建立起以国家投入为导向,以集体和农民投入为主体,以信贷为依托,其它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资金的主要来源有:
1.各部门所掌握的支农专项资金包括农业发展基金、土地垦复基金、菜田建设费、“三高”农业发展资金、农业科技专项资金、财政支农周转金、农耕开发资金等各项农业资金,在安排支出时,应有较大的比例投入“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
2.金融部门对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资金给予优先安排。市有关银行、信用社每年安排一部分贷款资金,重点支持经市菜篮子工程主管部门批准的“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
3.乡镇企业所建立的“以工建农”基金,要重点支持当地菜篮子工程建设。
4.改善菜篮子工程投资环境,积极引进外资,争取世界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鼓励外商和港澳台商人来我市投资兴办菜篮子工程项目,并享受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若干问题的决定》(穗字〔1994〕18号文)规定的各种优惠政策。
5.鼓励城镇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个体户和居民投资兴办现代化、上规模的“菜篮子”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为“菜篮子”生产服务的第三产业,并享受市委、市政府穗字〔1994〕18号文件所规定的优惠政策。
6.大力发展股份合作形式兴办“菜篮子”项目,全面推行农村合作基金,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菜篮子”生产。
7.增加安排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资金来源由市财政在预算内作适当安排,从1996年起5年内,市财政每年安排预算资金2000万元,其中由市财政局安排1700万元,市计委安排300万元,用于重点项目建设。该项资金由市菜篮子工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安排,滚动使用。
8.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要用于生产受灾、渡淡保节、平抑物价、扶持副食品流通等方面,发挥基金的最大效益。优先安排由市菜篮子工程主管部门提出的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性项目。
(六)加强政府对菜篮子工程的宏观调控。菜篮子工程建设既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市场放开的形势下,必须加强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一是要继续实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菜篮子工程工作的领导;二是要继续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目标责任制,调动各生产部门和商业供应部门的积极性,增强各级各部门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责任感。三是要加强副食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法规建设,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四是要强化“菜篮子”市场信息,建立“菜篮子”的监控体系,并把它作为政府监控市场物价的一种经常性行政行为。全面组织实施《
广州市城乡农副产品集贸市场管理条例》和《广州市主要副食品流通领域价格管理试行办法》,健全和完善“菜篮子”报价中心的运作机制。五是继续落实和完善主要副食品储备制度,重点是保证在春、秋两个淡季和生产受灾期间市场副食品供应,有效地调控市场价格,防止副食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