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作物病虫害和畜禽、水产疫病防治研究。重点包括:对高效低毒农药及生物农药的研制和推广;病虫害预测预报技术以及综合防治技术应用和推广,畜禽疫病诊断和防治,疫苗研制;主要水产病害诊断和防治技术,提高无公害蔬菜检测技术水平等。
(4)技术设施体系研究开发。继续研究推广蔬菜保护性栽培技术和设施;研制成本低、简易适用、成套的水培及基质栽培设施,水产集约化养殖设施;珍稀畜禽、优质水产的人工孵化技术设施;研究微电子技术与生物技术相结合的调控生物生长发育的自动化生产线等。
(5)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研究。
(五)资金规划
根据菜篮子工程发展需要,“九五”期间资金规划如下:
1.1996~2000年,基地生产项目建设需投入资金约19.9786亿元(详见附件二)。
2.流通设施建设需投入资金约9.1亿元,重点用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详见附件三)。
3.菜篮子工程科研和技术推广应用所需资金1亿元。
4.饲料工业技术改造投入0.3亿元。
以上合计需新投入30.3786亿元,平均每年6.07572亿元。
三、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理顺关系,完善制度。继续执行现有的有关建设菜篮子工程的各项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市政府扶持副食品生产与流通发展的各项政策,包括菜田建设补贴、渡淡蔬菜补贴、副食品储备补贴等政策,继续执行商品猪生产补贴和扶持低产鱼塘改造政策;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三高”农业发展步伐的决定》(穗字〔1995〕10号)中的有关政策,促进“菜篮子”生产基地和企业的发展;三是执行市政府颁发的《
广州市市场设施建设若干规定》(穗府〔1995〕95号)的有关规定,推进流通市场建设进度;四是财税部门对菜篮子工程的生产、经营和各项配套建设,继续按国家规定执行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对纳入菜篮子工程发展规划并经市菜篮子工程主管部门审批的属种植、养殖及科研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项目建设涉及的水、电、消防等各项配套工程,有关部门要积极予以解决并给予优惠。
(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菜篮子工程生产基地。搞好基地建设,是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稳定货源,繁荣市场,平抑物价,搞好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因此,必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肉、禽、蛋、奶、鱼、菜、果等副食品生产基地,积极推进集约化生产。蔬菜生产要划定菜田保护区,严格实行菜田保护与补偿制度,并逐步使菜田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要建设一批具有较大规模的大型蔬菜基地(场)。畜牧生产要重点发展工厂化、集约化的规模饲养,提高机械化和科学饲养水平。从实际出发,逐步兴办一批年产万头或五千头的瘦肉型商品猪场。扩建一批万羽以上的蛋鸡场。因地制宜地建设和完善三个水产生产基地,包括塘鱼生产基地、种苗生产基地和名优水产品养殖基地。逐步建立产业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生态良好的菜篮子工程生产体系。此外,要按经济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与外地联合开发新的副食品生产基地。
(三)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必须在巩固发展基地建设的同时,着重进行市场体系建设。首先要建设以集贸市场为基础,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市场体系,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生产、经营和消费的机制。要针对目前我市农副产品市场体系存在着数量少、基础设施不配套、缺乏统一规划等问题,加快流通设施建设。既要鼓励多形式、多主体兴办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又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效地发挥市场体系的整体功能。为了防止一哄而起重复建设,造成市场资源浪费,今后凡是新上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必须纳入菜篮子工程总体规划,并报市政府审批。经批准后,计划、规划、国土部门才能给予办理项目立项、征地和报建手续,工商部门才可以给予办理工商登记。其次,根据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要积极扶持农民合作购销组织,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合作从事加工、贩运和销售,直接参与市场流通,减少中间环节。提倡农民合股参与批发市场建设,或在批发市场设立代理商。在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的基础上,建立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实行产销直接挂钩,或在集贸市场中设立摊位,直接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