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1年9月12日 实施日期:2001年9月12日)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实现经济增长方式
转变促进外贸出口发展十点意见的通知
(深府(1996)98号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九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
《加快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外贸出口发展的十点意见》已经市政府二届三十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加快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外贸出口发展的十点意见
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实现我市外贸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帮助外贸企业克服困难,完成我市今年的出口任务,促进外贸出口发展,特制定以下10条意见:
一、深化外贸体制改革。鼓励外贸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推进外贸企业职工内部持股试点,大力推行进出口代理制,积极进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对外贸易的试点。市贸发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对外贸行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服务和管理水平。
二、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快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积极调整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的科技含量,鼓励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出口;坚持以质取胜的战略,推动外贸向质量效益型发展;重新调整市场结构,推动多元化战略的实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帮助外贸企业扭亏为盈,对当年扭亏为盈的市属外贸企业,由市级资产经营公司给予奖励(奖励办法由市级资产经营公司和市贸发局制订)。
三、实施外贸规模经营战略。优化企业组合,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形成“三个一批”(形成一批支柱产业,发展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创造一批名牌产品)的发展战略;选择几家有条件的外贸企业作为组建综合商社的试点企业,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条件成熟的大型外贸企业兼并和收购效益较差、产品单一的弱小企业,以企业经营规模和效益为主要内容,评选我市10大外贸企业,作为外贸重点扶持对象。评选办法由市贸发局制订。
四、按照择优扶强原则,用好用活我市外贸出口发展基金。今年我市外贸出口发展基金的规模将达到1.8亿元(其中市财政增加拨款3000万元,市贸发局筹措2000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确保基金安全增值,市贸发局要继续加强管理,市财政局要切实加以监督。要引入竞争机制,在运用外贸基金扶持企业时要体现择优扶强原则,出口与效益并重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和偿还原则。使外贸基金的运作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过去扶持的对象主要面向企业转变到从实际出发,扶持具有一定规模又确有效益的项目(订单或合同);由过去委托市贸发局所属的对外经济贸易投资公司直接放贷转变为由市贸发局和财政局共同管理,委托市有关银行和地方非金融机构放贷;由过去重审核轻管理转变为加强日常追踪检查,加强效益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