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居民小区要开辟活动场所,为居民健身提供方便。
市内体育企业要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全民健身活动服务。
五、将每年11月定为全市“全民健身活动月”,全市各级政府、各单位要安排好11月的活动,做到有计划、有人管、有经费,逐年形成传统。
为了抓好全民健身工作的落实,现提出市、区、镇及各单位今年应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
市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的工作任务
(一)制订我市全民健身的长远规划,提出我市至2000年、2010年的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
(二)抓好试点工作,在今年7月召开各区、镇实施全民健身经验交流会。于年底进行全市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大检查,评选先进区、镇;
(三)选择3-4种锻炼身体的方法,举办辅导员培训班,在全市进行推广;
(四)市体育场、馆制订配合全民健身活动的措施;
(五)完善全民健身的法规,制订《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暂行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六)进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成年人体质测定的筹备工作;
(七)安排好今年的群众性体育活动计划,特别是影响面大的全市性群众体育活动;
(八)切实解决好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场地不足的问题;
(九)市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市体育发展中心。
各区、镇的主要任务
(一)制订各区、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工作方案,并召开相应会议进行落实;
(二)各区、镇在5月以前要成立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并将名单报市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
(三)抓好一个企业、一个居民小区、一个机关、一个学校作为试点单位,试点的内容主要是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开展活动的内容、方法及成年人体质测定工作;
(四)各区在今年要安排二次以上、镇要安排三次以上较有影响的体育活动。安排的体育活动要注意广泛性、多样性,使各类人员都有参加体育活动的机会;
(五)各区、镇要注意解决好群众健身的场地问题,使场地总面积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即人均0.5平方米。场地不足的区、镇,要把场地建设纳入区、镇发展规划,落实建设资金。
各部、委、办、局的主要任务
(一)制订本部、委、办、局的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方案,并报市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委员会;
(二)各部、委、办、局成立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并将名单报市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
(三)在今年要安排3次以上的群众性体育活动,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