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体育发展中心关于深圳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意见的通知[失效]

  一、认真学习、大力宣传《纲要》
  《纲要》提出了我国开展全民健身计划的奋斗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对象和重点,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对策、措施和实施步骤,全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加深理解。与此同时,应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发挥市内各新闻媒体的作用,重点宣传《纲要》的意义、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工作的具体任务是:
  (一)大力开展对《纲要》本身的宣传,采取专版、专文、专题、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
  (二)大力宣传我市群体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事迹,树立榜样;
  (三)对基层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经验、作法和问题展开系列报道;
  (四)对全市范围内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讨论。
  以上宣传工作由市新闻部门负责落实。
  二、全市各级政府、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由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组成的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已经成立。区、镇、居委会,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企业,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单位要有一位负责人抓全民健身工作,要配备专人落实各项工作。
  三、各级全民健身领导机构要制订所管辖范围内的实施计划和步骤。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纲要》的要求制订本地、本单位的贯彻实施计划,重点是今年的宣传发动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好这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市、区及有关部门每年要安排一、二次规模较大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并解决好活动的经费问题。
  四、各级全民健身领导机构要发挥政府、社会和群众的积极性,切实解决好群众活动的体育场地、器材和活动经费,为实施《纲要》提供保障。
  市内各体育场馆都要向群众开放。有条件的单位应建立室内或室外健身设施。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