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规范市场主体方面,有《深圳经济特区经纪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
2、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有《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电信通信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电力管制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产权交易条例》等。
3、在完善社会保障方面,有《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养老保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就业促进条例》等。
4、在促进对外开放方面,有《深圳经济特区口岸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保税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机场管理条例》等。
5、在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有《深圳经济特区规划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公共中小型客车营运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市政道桥设施管理规定》等。
6、在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方面,有《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深圳经济特区药品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办法》等。
在上述立法项目中,可分为二大类,第一类是计划本年度完成的法规草案(共19件)和规章(共22件);第二类是调研论证,争取年内完成的法规草案(共22件)和规章(共22件)。列入第一类的法规草案和规章均为较成熟且经过初步论证,大部分项目目前在审查、修改,完成了初稿,比较切实可行。
二、深圳市人民政府1996年度拟定特区法规草案和制定特区规章计划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特区法规草案和拟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特区规章
1.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特区法规草案(19件)
序号 名 称 起草单位 报市法制局时间 报市政府时间
(1)深圳经济特区经纪人条例 市工商局 已报 1996.1
(2)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办法 市台办 已报 1996.1
(3)关于加强农业保护区建设的决
定 市农业局 已报 1996.1